华声在线8月1日讯(通讯员 彭宏发 彭燕如)女子冒充寡妇,男子配合介绍,男女结伙行骗,事发双双落网。7月31日,公诉机关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 被告人徐川秀、陈善全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与7个月,并皆处罚金5千元。
被告人陈善全、徐川秀分别为云南籍与四川籍70后男女,二人在外出务工中相识结为好朋友,2016年春节前夕,陈、徐按习俗各自回了老家过年,徐因需要管理正在上小学的两个孩子,年后就没出门务工,但男人的陈经朋友介绍,年后来到了邵阳市一公司务工。当年10月1日,陈获悉与自己同年代的剩男工友刘某急于找对象,即想与有夫之妇的徐川秀演曲“双簧”,钱一到手就远走高飞。陈电话与徐联系后二人一拍即合。当月5日徐来到该市,陈依与刘某事先之约,带着徐与刘某正式相亲见面,蒙在鼓里的刘欣喜若狂,以为徐真是丧夫寡妇,对容貌清秀、长相漂亮的徐一见钟情。次日上午,经“媒人”陈善全与刘某协商,刘很爽快地将1.2万元彩礼,存入了“未婚妻”徐川秀的银行卡账户上。第二天,有预谋的徐即将此款全部取现放在身上。约半个月后的一天,徐见刘某及其家人完全信任了自己,对其没有了什么戒备,徐即约上同伙陈善全,坐火车逃离了该市。途中徐、陈二人瓜分了所骗来的赃款。当年12月,被告人徐川秀、陈善全被公安机关先后逮捕归案,二人供认不讳,且陈全部退出所得赃款4500元。
【检察官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5条第1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26条第1、4款: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67条第3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