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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惯偷屡惩不改恶性 偷窃小钱获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7-07-19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彭宏发

      华声在线7月19日讯(通讯员 彭宏发)“我才偷了十来块钱,不到一斤猪肉钱,也要坐牢?” 7月18日,公诉机关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张东濬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2000元。

      被告人张东濬系邵阳市70后无业男子,成年后好逸恶劳,不务正业,因为不争气,没人愿意嫁给他,其一直过着独身的鳏夫生活。张不愿外出干活打工,生活费用主要靠父母兄弟姐妹接济,近些年也屡屡恶习不解,偷扒别人钱财。

      2017年2月4日下午,被告人张东濬带着一把镊子窜至该市三眼井菜市场,准备伺机偷窃防备心差的老人女人。一番寻觅后,张选择了正在挑选辣椒的刘大娘作为偷扒目标,其以手提一件外套做遮挡,轻易得手夹出了刘大娘裤袋的手绢钱包,张溜到附近男厕所清点赃款,全是1元或5毛的小钱,总共只有9.5元。张很失望,决定首次破例在同一地点再次偷扒。走出厕所,其选择了正在蹲着选购泥鳅的年青女子罗某,利用同样手段,张扒窃了罗一上衣口袋,但更让其生气,这次只得手区区3.5钱。后来据罗某说,她带了几千元,但都放在背着的挎包里面。在张准备离开犯案现场时,治安公安干警将其抓获,并从其身上搜缴盗窃赃款13元与作案工具镊子一把。

      此前的3年里,张因盗窃3次被拘留、1次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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