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7月17日讯(通讯员 陈求林 何文娟)“都怪我太愚昧也太冲动了,不该对法官出言不逊,也不该不听法警的劝阻大闹法院,我和妻子都知道错了,恳请法官原谅……”2017年7月13日下午,经过新邵法院法官6个多小时苦口婆心的析法明理做思想工作,原本因对法院的判决不服而大闹法院的谢某及妻子刘某诚恳的向承办法官道歉并恳请法官原谅。
谢某未成年的儿子因在校期间与同学何某发生纠纷造成了人身损失,谢某及刘某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由对方及学校连带赔偿各项经济损失9万余元。新邵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告谢某与被告何某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在于原告谢某对被告何某无休止的无故纠缠,引起了被告何某的义愤而持乒乓球拍伤害了原告,因而原告应承担此次纠纷造成损失的主要责任。被告不能理性克制和有效化解而是采取过激行为导致原告受到伤害,应承担次要责任。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存在失职应承担次要责任。最后判决由被告方按责任划分赔偿原告损失共计16 200元,由学校赔偿原告损失14200元。
2017年7月13日上午10点钟左右,谢某与妻子刘某一起来到新邵法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当看到判决结果认定由原告承担主要责任且损失赔偿金额与自己诉请的金额有差距后,谢某对承办法官出言不逊,破口大骂甚至侮辱和威胁。承办法官冷静耐心地劝告二人不要对法官进行人身攻击,并结合本案的事实及法律的具体规定认真分析案情,告知二人对判决不服可以运用法律的手段提起诉。二人对法官的解释顾若罔闻,仍然大吵大闹且不断威胁法官,在法官冷静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为不影响其他干警办公,法官申请法警协助将二人带离。法警闻训赶来后对二人进一步进行劝阻并向其示明,若继续吵闹将强制将二人带离,二人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变本加厉,刘某还情绪激动的走到法警面前举起双手骂骂咧咧,申称:“你法警难道还敢对我怎么样,有本事把我抓起来。”在好言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法警欲将二人强制带离,刘某立刻躺倒在地,大哭大闹:“打人啦!杀人啦!法院的人杀人啦……”殊不知这一切全都被执法记录仪记录得清清楚楚。最终,法警强制将谢某刘某二人带离法院办公区域来到调解室。
法官就判决结果对二人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告知二人的行为系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可以对其处以人民币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及拘留。经过法官6个多小时的析法明理和教育后,谢某夫妻二人最终认识到了错误也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二人写下了书面保证书向法官真诚道歉,并承诺在公共场所张贴出来以警示世人。因考虑到谢某夫妻二人悔过态度好,二人的行为也没有造成太大伤害和后果,且念且二人儿子受伤害后需要人照顾,法官对二人表示谅解,法院也没有对二人进行处罚。
法官寄语: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应理性处理,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在法院办公区域吵闹甚至对法官进行侮辱和人身威胁,法官及法警反复劝阻仍不停止不当行为,妨碍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可以对其处以人民币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及拘留,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