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邵阳12月28日讯(通讯员 孙志辉)寒风瑟瑟,深冬的晚上显得格外冷些。两名执行法官从看守所出来,不经裹紧了冬衣。“占用别人的赔偿款,他还有理了!”“拒不执行义务,我们依法予以拘留。”12月23日,新邵法院执行法官们边走边聊。
据了解,2014年10月3日中午,陈某驾驶朱某所有的货车途径邵东县两塘路锦绣家苑地段,与伍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了两车受损、车上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邵东县交警大队调解,由陈某支付了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由于朱某为其货车购买了交强险等险种,于是陈某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7万余元。后保险公司将该笔赔偿款转账至朱某的账户,陈某多次催讨,朱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付,陈某无奈之下于2016年9月,向新邵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接收此案后,多次找到朱某做工作,朱某不是避而不见,就是对法官的询问充耳不闻。12月23日下午,执行法官驱车两小时来到朱某家中。面对执行法官,朱某态度恶劣,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