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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求生意容留吸毒 一朝案发亏本获刑
    发布时间:2016-07-25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彭燕如 彭宏发

      华声在线邵阳7月25日讯(通讯员 彭燕如 彭宏发)一男子为稳定生意讨好顾客,竟允许他人在自己夹层休息室吸食毒品,结果因小失大,悔之晚矣。7月25日,公诉机关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黄秋璨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千元。

      被告人黄秋璨系邵阳市90初个体户小老板,在市区宝庆东路经营一家游戏厅。因邻近网吧或同行装备与环境好于自己,竞争之下生意欠佳。2016年1月24日午夜,同是90初的刘某、雷某、吴某已在黄的游戏厅玩了大半夜,仨人提出希望到黄夹层楼上的休息室来点麻古提提神,并允诺今后会照顾黄的生意,经常来他的店子玩游戏的,沉默一会儿,黄带他们仨引进了夹层房间,让仨人在休息室共同吸食了麻古毒品。正在仨人飘飘快活之时,接到群众匿名电话举报的缉毒干警迅疾赶到,将被告人黄秋璨与仨吸毒人员悉数当场抓获。被告人黄秋璨供认不讳。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354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67条第3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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