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邵阳7月8日讯(通讯员 彭燕如 彭宏发)一男子办理银行信用卡借钱不讲信用,企图“躲猫猫”赖掉欠款,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7月7日,公诉机关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王达威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被告人王达威系邵东县80后青年男子,其与妻子是一起长大的发小,自由恋爱结为恩爱夫妻。还是谈恋爱时,两人同心协力做农村赶集与城乡结合部周末生意,什么好卖就购进贩卖,生意灵活多变,数年打拼下来,买了宽敞房子与中档轿车,成了家结了婚生了儿子,还有20余万元的存款,其妻很满足很快乐,但王觉得条件好了,不愿意再风里来雨里去摆地摊了。2013年春节前夕,在其独断专行下,夫妻到邵阳市东风路盘下一服装店铺,装修、进货花光了银行积蓄,可经营数月,却是月月赤字亏本,看的人多,真买的却很少,大多是来试穿衣服,看好了再到网上淘宝购买,电商大大冲击着传统的店铺生意,使之盈利空间越来越小。王妻建议亏了就亏了,还是继续摆地摊会好起来的,可王不甘如此失败,2014年2月,王错上加错到银行信用贷款10万元,改做高档服装。2015年春,银行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进行贷款催缴,但王口头上承诺的很好,行动上就是不还。结果正如其妻所预料的,高档服装更卖不动,有时一整天没生意,可门面费等开支又大,眼看失败已成定局,王不是接受妻子卖掉车子还贷款的正确建议,而是于2015年5月,将无法做下去的服装店转手他人,变更办卡时预留的电话和住址后也不告知银行,带着妻儿开溜了,企图以此躲匿赖掉尚欠银行的9万余元贷款。无奈,银行进行公告催收,王见之无动于衷,被害银行只得选择报案。数月后,被告人王达威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官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9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