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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女婿借钱后“躲猫猫” 丈母娘追索无门法院来维权
    发布时间:2016-06-07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陈凯军 王蓓

      华声在线邵阳6月7日讯(通讯员 陈凯军 王蓓)原以为多了个乘龙快婿,丈母娘暗自欢喜,岂料准女婿借钱后竟翻脸不认账,玩起了“躲猫猫”。6月7日,北塔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一审判决被告曾某归还原告邓某借款5万余元。

      原告邓某的女儿谢某与被告曾某原系恋爱关系。恋爱期间,曾某对待谢某百依百顺,邓某看在眼里、喜在心上,打心眼里喜欢和信任这个准女婿。2014年6月,曾某提出自己承包的工程因缺少资金难以运转,遂要求邓某借钱。出于对曾某的信任,邓某二话不说便拿出了自己省吃俭用攒下的6万元养老钱。本想着等准女婿度过难关后,好好筹办女儿的婚礼,岂料曾某竟在借款后不久开始“失联”。邓某多方打探无果,只得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经公安机关调查,原来曾某早已结婚生子,而所谓的承包工程缺少资金实际上只是其借钱的幌子,但因曾某的行为未达到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建议邓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曾某基于与原告女儿谢某的恋爱关系向原告借款6万元,并出具借据,双方借贷关系明确,依法受法律保护。现经原告邓某催收,被告曾某至今仅归还部分借款,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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