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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人防重点工程多次受阻、邵阳投资优化环境极差
    发布时间:2012-05-23   来源:  记者: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

      邵阳市人民广场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简称1206工程)是市委、市政府于2010年5月启动并经国家立项批准的省、市重点国防工程建设项目,也是我市采取招商引资方式建设的首个大型单建式人防工程,由湖南强兴人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兴公司)全额投资建设。该工程于2011年10月经省人防办批准开工建设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邵阳军分区和项目建设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周边广大市民群众的全力支持下,建设环境总体良好,但也有人民广场天桥投资商李光辉及其妻子刘秋(市自来水公司职工)等人蓄意滋事,特别是5月2日以来,6天内连续制造了“5•2”“5•4”、“5•5”、“5•7”共5起非法阻工事件,严重破坏了人防工程正常施工和建设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5•2”“5•4”、“5•5”、“5•7”系列非法阻工事件情况

      5月2日,天桥投资商李光辉冲击强兴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并对邓国强先生进行辱骂和威胁;5月4日早晨4时左右,在广场昭陵西路天桥上张贴16张大幅非法标语引发大量市民围观,造成交通堵塞;5月4日下午,李光辉的妻子刘秋带领部分人到强兴公司昭陵西路的营销中心叫骂威胁;5月5日上午,用2台贴有标语的小车(湘EB8992、湘E08992)堵住东风路青龙桥出入口,引起大量市民围观,造成交通拥堵,刘秋等人对前去解释劝说的指挥部工作人员(唐先军、李乡音)进行辱骂和人身威胁;5月7日上午,李光辉、刘秋等人雇佣大量社会闲杂人员(据了解,约30-40名,年轻力壮的400元/人,年龄较大的200元/人),用多幅非法标语将营销中心团团围住,严重妨碍了人防工程营业部挂牌营业,持续时间长达两个小时,引发大量市民围观,造成交通严重拥堵,并多次与现场维持秩序的警察和协警发生冲突。此前,已出现了多起类似行为,如用车(湘EB8992)持续堵住公司大门近一个月之久,多次闯进强兴公司董事长邓国强先生办公室兼卧室干扰其正常工作和生活,数次组织非正常上访、堵塞交通,长期在红网邵阳论坛等网络散布谣言等。这一系列事件的接连发生,严重影响了人防工程正常的施工和建设环境,严重影响了市委、市政府的声誉,严重影响了我市的投资环境,打击了投资商的信心,给广大建设者蒙上了心理阴影。

      二、“5•2”系列非法阻工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

      “5•2”系列非法阻工事件的发生,根据初步分析,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天桥投资商李光辉等人在天桥拆除谈判中漫天要价,谈判失败后恼羞成怒。1997年,李光辉、黄麟陆与当时的市城市建设局(市公用事业局前身,下同)签订投资合同书,由李、黄出资在市人民广场修建人行天桥一座,天桥产权属于市政府,通过经营广告和电话亭收回投资,经营回报期为30年(即1997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天桥建设总成本约251.6万元,扣除天桥与金桔商场和佳惠百货大楼的两处接口费,李、黄二人实际出资约179.6万元。1206工程启动后,李、黄二人同意拆除天桥。市公用事业局牵头组织对天桥资产进行了两次评估,评估价格分别为300多万元和800多万元,其中后一次评估机构为李光辉同意的。但李光辉拒不接受评估结果,一直僵持不下。在这样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和指挥部才决定修改设计方案,对天桥采取保护措施。二是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唆使周边商铺闹事。客观地说,由于人防工程围挡施工,确实给周边商铺经营带来一些不便和损失。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一是因为人防工程建设对周边商铺进行赔偿既没有政策,也没有先例;二是在人防工程施工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周边商铺的利益,架设了临时人行天桥,夜晚超过23点停止炮击施工,春节期间进行了停工和退档,五一前恢复了五一南路和东风路路面通车。三是市委市政府出台减免税费的操作办法,对周边商铺在封闭施工期间和恢复路面通车后4个月内减免相关税费。四是人防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原有商铺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升值,并从中受益。

      三、几点请求

      1206工程动工建设7个月以来,进展顺利,截至2012年4月底,一期工程已完成投资1.8亿元,完成主体工程面积1.5万平方米,首期工程东风路段、五一南路段已于4月28日恢复路面通行,人民广场段预计5月20日恢复路面通车。二期工程正在紧张酝酿中,计划6月份动工,年内恢复路面交通。在1206工程建设的关键时刻,迫切需要良好的施工和建设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规定:“国家根据边防、海防和空防的需要,建设作战、指挥、通信、防护、交通、保障等国防设施。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国防设施的建设,保护国防设施的安全。”保障人防工程施工和建设环境,是国家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的现实需要。为伸张正义,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防工程施工和建设环境,特提出以下请求:

      一、请求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局、优化办、重点办等部门对“5•2”“5•4”、“5•5”、“5•7”系列非法阻工事件以及散布网络谣言的行为进行彻查,并向社会进行公布结果,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惩不贷,确保投资商和建设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项目顺利推进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投资和施工环境。

      二、请求妥善解决天桥问题。广场天桥拆除与否,由市委市政府决策。如天桥拆除,强兴公司承担其愿意承担的不低于评估结果的拆除费用;如天桥不拆除,强兴公司在人防工程施工过程中确保天桥安全,竣工后负责将天桥及附属设施电话亭恢复到原状,此外不再承担任何补偿和赔偿责任,今后天桥维修、经营、拆除与强兴公司无关。

      三、请求市委、市政府统一口径,明确对因人防工程建设建设经营受到影响的周围商铺不给予赔偿。对以任何借口向强兴公司索赔的商铺都不开口子,对借此闹事阻工的行为重在教育引导,对触犯法律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四、请求市委、市政府在重要会议和场合肯定人防工程建设的意义,肯定强兴公司特别是该公司董事长邓国强先生(邵东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届、十一届省人大代表)回报家乡的心愿和为我市城市发展做出的贡献。

      五、为防止不法分子蓄意破坏或冲击施工现场、指挥部、公司驻地和营销中心,请求增派适量公安干警,维护现场秩序和安全。

      六、请求各新闻媒体介入调查核实,保护合法企业在邵阳稳定发展。

                                   邵阳市人民广场平战结合人防工程指挥部

                                       湖南强兴人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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