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9月30日讯(通讯员 凌云 戴礼顺)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新邵公安立足主责主业,坚决打击犯罪不手软,网上追逃不放松,不断强化对网上在逃人员信息的梳理、分析、研判工作,把追逃工作作为消除社会风险隐患的重要抓手。近日,酿溪派出所成功规劝一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为夏季行动再添战果。
2024年2月,刘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帮助上游犯罪进行资金周转,使用本人银行卡在湖南新邵农村商业银行柜台取现五万元,该钱款系浙江省海盐县公安办理的夏某某被诈骗案中的被害人转入刘某的银行卡。2月20日,刘某被海盐县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在民警的耐心普法劝说下,9月25日,一直潜逃在外的刘某来到酿溪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刘某被移交给海盐县公安机关处理。
一审:陆益平,二审:曾佰龙,三审:邹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