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挖掘、全面收集记录大祥发展历史的珍贵档案资料,从档案的角度全面、准确地反映我区的历史面貌和发展历程,集中展示我区各项事业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1.反映大祥地方历史的地图、图表、图书、铭文、传单、文稿、小报、画报、邮品、书信、墓志、碑拓、雕塑、徽章、印章、旗帜、袖标、徽号、钱币、股票、税票、债务、田契、抵押契、卖身契、当票、布票、油票、纪念牌匾、纪念杯、锦旗、录音、照片、粮票等。2.历代编修的各类史、志、鉴、图书、画册、内部刊物、典章制度等,反映大祥风土人情、社会发展的小说、散文、诗歌、戏曲以及各种书画作品等。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我党、政、军领导人和知名人士在大祥进行革命活动时形成的著作、笔记、书信、日记、讲话稿、照片、录音、录像等。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领导人来大祥视察的照片、影片、题词及由此形成的录音、录像、光盘、实物等。5.反映大祥各个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变迁、农村建设、风俗民情、地方典故、民族宗教、非遗文化等方面的文字、照片、录音、录像以及实物等。6.反映本区地方特色、地形地貌、人文环境、物产资源、自然灾害、风土民情、民俗宗教、方言等各种实物、地图、照片、报刊、书籍等。7.大祥籍或曾经在大祥工作过的、有重要影响的教授、专家、学者、文学家、艺术家,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全国劳模、战斗英雄、革命烈士及老红军等,在工作、生活及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手稿、信函、笔记、论著、艺术作品、印刷出版物、证书、奖品、照片、音像和实物等。8.反映大祥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文字、照片、音像和实物等。9.各种族谱、家谱。10.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时间即日起,长期有效。
三、征集方式1.自愿捐赠。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捐赠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捐赠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区档案馆将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2.复制。对档案资料持有单位和个人不宜捐赠档案原件的,可采取对原件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3.寄存。如档案保存者不愿意将档案捐献给档案馆,可以将档案寄存档案馆保存,区档案馆负责档案的接收、统计、检索等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四、联系方式有捐赠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区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区档案馆联系,本馆可提供上门服务,协商相关事项。联系地址:大祥区政府办公楼817室(大祥区档案馆);联系电话:0739-5353906;电子邮箱: dxda0953@163.com;联系人:曾豪东。
大祥区档案馆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