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3月14日讯(通讯员 阳望春 杨立新 记者 陆益平)3月13日,被城步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该县儒林镇居民夏某流下悔恨的泪水,对自己几天前醉后驾车撞伤他人一事后悔不已。
3月7日16时许,城步交警大队西岩中队值班民警杨焕君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白色小货车在西岩镇江南村地段撞人后往武冈方向逃跑。警情就是命令,杨焕君马上带值班民警赶往事发地点。经了解,肇事车辆已被群众截停在武靖高速西岩收费站附近。民警立即赶往处置,当民警打开肇事车辆车门时,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车上仅有夏某一人。问其为何撞人后逃跑时,他竟浑然不知,并矢口否认。杨焕君将情况向中队长肖辉群报告。
肖辉群调配安排民警分成三组,一组仔细勘察现场,走访群众查找线索;一组对夏某吹气检测,抽取血样;一组调看视频资料,锁定肇事车辆。
现场勘察组民警发现湘E53YXX白色皮卡车前保险杠左侧有新鲜裂缝,引擎盖前部有凹陷,并留有布纹擦印。走访过程中,一位群众向民警反映,当时听到自家附近一声巨响后,他马上跑出来,看到家门口路边有一人在地上痛得打滚,往公路两头观望,只有一台白色皮卡车驶向武冈,发现倒地之人是本村村民后,他立刻拦下一台小车,跟司机说明情况后,小车司机载他向武冈方向疾速追去,接着几名教师也开车跟上,并在西岩收费站附近将皮卡车截停,此时车上只有夏某一人。
酒精检测组民警对夏某进行酒精吹气检测后,检测结果为253mg/100ml。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涉嫌酒驾血样采集,并采取保护措施约束其至酒醒。同时,连夜派人去怀化送血样进行检测鉴定。视频调看组民警在查看湘E53YXX车行驶轨迹时,发现该车当天15时30分从西岩桥头往武冈方向行驶时,前保险杠完好无损,引擎盖也没有凹陷痕迹,车上只有夏某。种种证据证明湘E53YXX白色皮卡车就是事故肇事车辆,夏某就是肇事者。
3月8日,办案民警在夏某酒醒后对其进行讯问。在各种证据面前,夏某对其醉酒驾车供认不讳,并悔恨不已。当天,送怀化血样检测鉴定结果出来,夏某血样酒精含量为270mg/100ml,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因醉酒驾驶肇事,涉嫌危险驾驶罪,夏某被城步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