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2月29日讯(通讯员 贺舒婷 李启智)一个原本和睦的家族因遗产继承发生矛盾,最终对簿公堂。考虑到双方之间的亲情关系,新邵法院执行法官打出“亲情牌”,近日顺利和解执行了何某照与何某启继承纠纷一案。
被继承人何某雄系煤矿退休职工,他于2014年5月因病逝世,妻子早年逝世,生前育有二子一女。其长子何某启,现龄67岁;次子于2010年6月病逝。何某启在何某雄弥留期间贴身照顾、无微不至,并因此被传染上肺结核。
何某雄逝世后,何某启、何某照(何某雄次子之子)叔侄俩因对其遗产的继承分配发生纠纷,诉诸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即“同一顺序继承人遗产继承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之规定,对于被继承人何某雄尚余的遗产,应由原告何某照与被告何某启均分。
原告何某照在其父先于被继承人何某雄死亡的情形下,做为代位继承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对何某雄的遗产具有继承权。遂法院判决,由何某启支付何某照因何某雄死亡的遗产19240元。法院判决生效后,何某启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何某照于2017年9月14日向新邵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黄法官在仔细了解到双方的家庭情况后,决定着力促进和解执行,先后十余次找到双方当事人调解、协商。一方面劝导何某启作为长辈不应和晚辈怄气,并告知如拒不履行将面对司法拘留的惩罚。另一方面积极做何某照的思想工作,希望其站在亲情的角度看待问题,同时希望他考虑到何某启因照料何某雄而染病的健康情况和生活难处,不要让矛盾激化影响家族和睦。
在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多次调解和司法拘留的有力震慑下,双方当事人最终各退一步,何某启主动交纳了纠纷款14000元,申请执行人也自愿放弃了余下部分同意结案,至此双方握手言和。和解执行不仅化解了矛盾,还促进了家族和睦、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