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2月22日讯(通讯员 彭宏发)开车时分神听音乐,结果交通肇事撞死行人。12月21日,公诉机关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肖桃红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被告人肖桃红系邵阳市90初服装个体老板,大专文化,因大学学的服装专业,做服装生意能够学以致用,所以入道快,生意好。肖酷爱汽车,赚了钱后首先购买了一辆“起亚”越野车。2017年6月20日上午,被告人肖桃红驾驶自己的越野车行驶在该市环城公路邵阳大道上,途经一分叉路口时,因其一边开车,一边陶醉地欣赏着美妙的音乐,遇行人王某推着斗车横穿马路时,分神的肖惊慌失措,误把油门当刹车,对着王某直冲过去,将王撞飞摔倒于道路前方路肩,致王身负重伤,虽及时送治医院,但王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勘验认定,肇事司机肖桃红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肖桃红及时拨打120、122急救与报警,主动投案自首,且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24万元,被害方对肖的过失犯罪表示谅解。据此,法院依法从轻判处被告人肖桃红缓刑。
【检察官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67条第1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