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1月23日讯(通讯员 阳望春 吴拥军)老人去世未留遗嘱,为争财产甥孙反目,部门干部倾情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11月22日,城步西岩司法所、法庭干警成功调解一起财产分配纠纷,实现了恩怨化解、亲情延续、社会和谐“三赢”局面。
原来,西岩镇政府退休职工肖某丧偶后与同命相连的刘某(西岩镇灯塔村13组村民)结婚生活。刘某去世4年后,肖某于2016年12月患病去世。丧事由继子肖某某全权操办。肖某去世前未立遗嘱,去世后留下安葬费、遗属费127422元。
在分配这笔费用时,肖某唯一亲生女儿(已去世)的子女王某华、王某兰、王某锋认为,兄弟姐妹3人系外公肖某唯一直系亲属,而肖某某很长时间对肖某不管不问,肖某生病期间更是如此,常需自己母亲回家照顾,提出肖某某应该少分或不分财产;而肖某某对3位外甥(女)所说的矢口否认,说他及家人尽力赡养继父了,还说女儿(含女儿所生子女)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不应分得财产,双方言词激烈,互不让步。后经亲朋好友、西岩司法所干警协调两次均未成功。
11月22日,西岩司法所、法庭干警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方法,从亲情友情到辩法析理,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双方换位思考、放下怨恨、重续亲情。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肖某去世后肖某某操办丧事所花4万元从肖某去世所得的安葬费、遗属费中支付,王某华、王某兰、王某锋每人分配1万元,余款57422元归肖某某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