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邵阳9月8日讯(通讯员 孙志辉 贺舒婷)“你们怎么来了?我今天才回来呀!”9月7日,宋某某惊慌失措地对新邵法院的执行法官说道。
2014年10月29日,石某某拟建四层的房屋时将新建房屋工程以全包制方式承包给周某某,在房屋二层楼倒制时,周某某又将其倒制工程承包给宋某某,宋某某遂雇请刘某某等人进行倒制施工。2014年12月24日,刘某某在二层楼倒制时,从屋檐边摔下受伤。法院判决由石某某赔偿刘某某2321.37元,周某某赔偿刘某某40642.75元,宋某某赔偿刘某某30216.54元。
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要求宋某某来法院接受调查询问,履行赔偿义务。但其置若罔闻,绞尽脑汁、千方百计拖延执行,不仅不来法院,也不履行赔偿义务,只是口头答应,一直敷衍了事。为维护社会正义,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针对宋某某拖延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决定突袭上门执行。
2016年9月7日,执行法官联系好刘某某后,五名干警一同出发,直奔新邵县潭府乡水口村,上门突袭执行。“看,那是宋某某,我们快!”在水口村,执行法官一眼就看到了宋某某。看着如神兵天降的执行法官们,宋某某惊惶失措,吞吞吐吐地说道:“你,你,你们想怎么样?”执行法官一看宋某某的神情,知道这是执行的好时机,必须趁热打铁。执行法官义正言辞地说道:“你是还钱,还是跟我们走?别以为你不来法院,我们就不来找你了,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听了执行法官的话,宋某某明白再拖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决定分期支付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