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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政:检察官中的反腐战士
2016-03-30 14:41:46 来源: 华声在线 作者:付莹

通讯员 付莹

  在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反贪阵营里,有这样一位检察官,他用对党的无限忠诚,将青春挥洒在反贪事业上,用铸造的反贪利剑斩下多少顽贪、惊醒多少名利之客,他就是刘国政。

  刘国政,男,41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教导员。该同志1991年参加工作,2004年12月从部队转业至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公诉股、反贪局等部门工作。作为从部队转业回来的干部,虽然非法律专业,但他毫不示弱,凭着骨子里军人的那种不服输的韧劲,学习法律知识,钻研法律业务,仅用了两年时间就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在反贪部门工作9年期间,先后成功侦破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0余起,查处违法犯罪所得500余万元,为绥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牢记宗旨 心系群众

  “持正义之天平,挥法律之利剑,除世间之邪恶,守政法之圣洁”这是这名年轻的反贪教导员的座右铭,时刻牢记人民检察官的神圣职责,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强烈的理想信念和坚定的政治责任感,立足平凡岗位,忠实履行职责,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表明了一个人民检察官坚定的政治立场。刘国政时常告诫自己:“作为人民的检察官,就要无愧于胸前的检徽,无愧于给予我们以信任的党和人民的期望”。工作中,他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以用心体察群众诉求,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将深入化解社会矛盾作为自己的政治信仰。2014年5月的一个上午,绥宁县某村的三个村民代表举报该村村支书、村长贪污当地的人畜饮水工程款,导致当地百姓喝水污染的问题因为资金的不到位得不到解决,此事引起民愤,上访人员情绪激动,表示如得不到解决次日将集体到省、市上访。“群众面前无小事”,刘国政同志立即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奔赴该村,查明上访人员反映属实,及时对被举报人员进行了立案侦查,最后该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因为及时追回民生工程款,挽救了国家、集体损失,使得该村的人畜饮水工程能够继续有效开展。刘国政带领的反贪队伍对群众的热情服务,对工作的认真态度,赢得了百姓的一致好评。

  智勇双全 为民执法

  刘国政同志常说:“查办职务犯罪只有突出重点,敢于攻坚碰硬,才能更好地体现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的力度,才能更好地昭示党反腐倡廉的决心和信心”。言必行,行必果。绥宁县检察院在查办一起特大贪污案时,面临诸多困难:案情复杂、证据难以搜集、关系人的说情、当事人的刁难。刘国政同志毫不畏惧,亲自担任案件承办人,研究确定案件主攻方向,他巧用侦查谋略,采取外围突破,冒着三十多度的高温,四处奔波,询问证人,掌握了案件的第一手资料。面对铁证如山,百般狡辩的犯罪嫌疑人从拍案叫嚣到抱头痛哭,直至低头认罪。在刘国政同志和干警共同努力下,涉案金额百万元的特大贪污案在二个月内便成功侦破。该案的成功查办得到了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高度肯定。

  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在检察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虽然没有战争那么残酷,但也是波涛汹涌,危机四伏。刘国政同志总是义无反顾,正气凛然,用铮铮铁骨诠译一位检察官的风采。在办理某件案子中,朋友友好地告诫他“当事人心狠手辣,什么事都干得出,你该推就推,别人都不干你为什么那么傻,检察院能多给你一分钱?”是啊!检察院不能多给他一分钱,他这十几年的检察工作,难道是为了钱?他在与犯罪分子的较量中怕过吗?他没有怕过,没有退却过,却多了一份浩然正气,因为他从事的是正义的事业,他坚信邪不压正。在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中,他也曾受到当事人及其家人的恐吓。面对这些,他总是斩钉截铁地说:“我为民执法,我不怕你。”

  严以律己 公而忘私

  刘国政同志在工作中始终以大局为重,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扑在工作上。刘国政同志妻子是家中独生女,老丈人和丈母娘对他这个女婿比亲儿子还亲,刘国政平时对两位老人也是极其孝顺,可2014年刘国政的老丈人因为严重的糖尿病在长沙住院一个多月,刘国政因办案却未能去探望过一次;刘国政同志常年与家人聚少离多,在妻子眼中,家对他来讲就是一个旅馆,吃顿饭、睡个觉,别的什么也不管,女儿学校的家长会也没去参加过一次,有时候在长沙办案半年都回不了家,面对家人,刘国政心里也满是愧疚,可一有工作,他就什么都不顾了。2014年,刘国政同志主持查办了绥宁县某局副局长李某涉嫌贪污案,因该案涉案金额大,涉及证人多,时间跨度大,调查取证相当困难。刘国政同志迎着困难上,带领干警连续作战,2个月内没有休息一天,调查取证过程中,常常风餐露宿,即使在坐车时间,刘国政同志也在思考、制定侦查计划,取证方法,询问策略。相关涉案人员被控制时已是零晨1点,为了一举突破案件,刘国政同志硬是咬牙挺住没有休息,用冷水洗洗面后马上展开攻势凌厉的突审,几经狡辩的犯罪嫌疑人不得不“缴械投降”,在9年的反贪生涯中,刘国政同志已不记得这样的情景重演过多少次。忘我工作,舍小家,顾大家,刘国政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一个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

  文明办案 保障人权

  刘国政同志始终坚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他深知反贪干警不仅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更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刘国政同志认真研究案件的查处方法和执法尺度,注意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在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由于畏罪心理、态度一般较为顽固,或拒不交待、或避重就轻,面对犯罪嫌疑人的抵抗态度,刘国政同志始终坚持“人性化”办案,在开展政策攻心的同时,从情感上进行影响。审讯中注意语言文明,态度平和,尊重人格,不歧视、不侮辱、不讽刺挖苦,既要求犯罪嫌疑人交待犯罪事实,又耐心地听其陈述走上犯罪道路的客观原因,并给予生活上的关心和照顾。如在查办康某受贿案件中,因为了解康某面子观念强,家庭和睦,然其子刚进入公务员队伍,因其受贿案件,心理背了很大的包袱,以至于在新单位抬不起头,无心工作。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刘国政同志特意以私人身份,以一个长辈的立场找其谈话,对他进行开导,慢慢消除了他心中的阴影,恢复了上班和生活的信心。而康某的妻子原本身体不太好,又因康某一事郁郁不欢,不小心将腿摔伤。康妻提出想探望康某的要求,这在以往是拒绝探视的,但考虑到其家庭情况,权衡利弊后允许会面。因康某是单位领导,出于对其的重视与尊重,还特意安排县里领导与其见面做其思想工作。通过双管齐下,康某在自身的悔悟和对刘国政同志等办案人员照顾其家庭行为的感化下,交代了犯罪事实。

  秉公执法 清正廉洁

  刘国政同志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最高价值追求,秉持“人人是检察形象,案案是公正载体”的理念。刘国政同志先后办理20多起案件,件件都做到公平公正,令当事人心悦诚服。他坚持原则,清正廉洁,请客不到、送礼不要、说情不听、威胁不怕,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检察官的浩然正气。刘国政同志以朴实的言行,忠实履行着自己“身为反贪干警,更应两袖清风”的承诺,其求真务实、廉洁从检的工作作风获得了全院广大干警、群众及发案单位的一致好评,所办案件的回访满意率达到了100%。

  这就是刘国政,他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赤诚,一个检察官的忠贞,诠释了新时期检察人的崇高价值追求。用他的话说:“我要用我一生的努力维护法律的尊严。”俗话说:“金杯银杯,跟不上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跟不上老百姓的夸奖。”正是因为有无数的像刘国政同志的检察人凭着对检察职业的无私奉献和高度的责任心,才铸就了今天的明净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