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8月22日讯(通讯员 凌云 戴礼顺)近日,新邵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因违反安全规定引发火灾案件,依法行政拘留一人。
2024年8月8日,太芝庙辖区某企业员工李某在矿井工作时,在明知工作区域严禁吸烟的情况下,违反规定擅自吸烟,且并未随手熄灭烟头,而是将烟头,扔在了废弃矿洞内,致使洞内的一些废弃纸盒及撑木被引燃发生火情。
幸亏抢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更大的财产损失。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