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5月17日讯(通讯员 凌云 戴礼顺)5月13日,新邵县小塘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颜某系涉“两卡”人员,遂立即展开深入调查。经查,颜某为获取报酬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并帮助进行实名验证用以实施诈骗资金转账,涉案资金高达3万元,颜某从中获利200元。
2024年5月15日,新田铺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4月份杨某轻信他人可以办理网上贷款,便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对方刷流水,以提高贷款额度,随后杨某的银行卡收到一笔25000元涉诈资金。
经询问,颜某、杨某对自己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上述二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